原标题:北京将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4月24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首都文明办主任滕盛萍介绍,首都文明办将把《条例》的宣传贯彻纳入“五大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紧扣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这次疫情,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条例》重点治理内容,如“高空抛物”“乱倒垃圾”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严格执法、联合整治,发挥法律的警示作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条例》。
《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要制定“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的培训、管理、保障等具体办法”。
滕盛萍介绍,自2001年北京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成立以来,这支拥有近19年历史的“柠檬黄”队伍已发展到约9000人,成为北京有序排队的见证者和推动者。他们的服务范围也从公交站台扩展到赛场、公园、重大活动,从当初的劝导排队,延伸到了城市管理更精细、更广阔层面,被亲切地称为“八大员”(精神文明宣传员、文明礼仪示范员、排队乘车引导员、群众困难排解员、交通文明协管员、安全防范信息员、城市环境维护员、公共文明观察员)。首都文明办将总结近年来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有效经验和成功做法,争取在一年内制定好具体办法。
《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启动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工作,以此激励人们争做文明行为表率。”滕盛萍表示。
新京报记者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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