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将实名查验登记要求嵌入保险业务全流程

日期:04-24
保险业务保监会

原标题:银保监会:将实名查验登记要求嵌入保险业务全流程

银保监会今天公布了《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实名信息种类,将实名查验登记要求嵌入保险业务全流程。

根据《办法》,自然人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办理的保险业务,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在办理投保、人身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保单批改、保单质押贷款、退保、理赔等业务时,均需要进行实名查验和记录。

《办法》确定,保险期间为7日以上且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200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保、人身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批改业务,以及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退保和理赔业务,需进行实名查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介绍说,过去没有完全实行实名制的缴费,在一些领域带来了比较多的问题,比如说很多的业务是通过中介来做,有些中介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客户信息它是失真的,或者是不完全,使得整个市场的秩序有些乱;另外投保人的这种非实名缴费,也给一些商业贿赂,包括保险洗钱的一些违法行为提供了一些便利的条件,所以推行这种实名制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一些合法权益,让保险的市场秩序更加良好。

另外,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突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实名信息安全管理。根据《办法》,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为消费者办理业务时,必须明确告知查验要求、所需资料和用途,不得以保险实名信息查验的名义强迫、诱导消费者提供实名信息之外的信息,并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行为,合法合理使用实名信息,加强对合作机构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总台央视记者王善涛)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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