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堵路堂兄讨要通行权 执行法官排除妨害保障通行

日期:04-23
西面

原标题:堂弟堵路堂兄讨要通行权执行法官排除妨害保障通行

堂弟堵路堂兄讨要通行权 执行法官排除妨害保障通行

4月21日下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联合当地村委干部顺利执结一起发生在堂兄弟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在被执行人的地上挖好地界,插好木棍做标记,成功的排除了妨害,保障了申请人的正常通行,生产生活。

申请人岑某龙、岑某养的父亲与被执行人岑某新的父亲系亲兄弟,都曾住在名叫“面前岭”并排的砖瓦结构的三间堂屋,申请人的父亲住在房屋东面,被执行人的父亲住在房屋西面,现三间堂屋均已经废弃,无人居住。当前三间堂屋前面的土地以房屋中间为界,东面系申请人岑某龙耕种,且已经过土地确权,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西面系被执行人岑某新耕种,尚未经过土地确权。岑某新将土地西面和南面用篱笆围住,而通向申请人所耕种的东面土地的道路只有被执行人耕种的土地南面的田基路且这田基路仅有一块砖宽,使得申请人必经之路受堵,无法顺利进入自己管理的房屋及耕地。申请人协商留路事宜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执行人恢复“面前岭”机耕道至申请人、被执行人房屋及耕地历史通道长30米,宽4米,并排除妨害。

案件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之内拆除位于“面前岭”三间堂屋前面土地南面的障碍物,并在土地南面田基路的基础上将道路扩宽为2.5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仅将篱笆拆掉,但未将道路扩宽,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中,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是堂兄弟,不宜强制执行,否则,将会加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农村的和谐与稳定,遂邀请所在村村干部参与调解。

堂弟堵路堂兄讨要通行权 执行法官排除妨害保障通行

4月21日下午,执行干警与村委干部一起到被执行人家中,在做通被执行人工作后,与在村委干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在岑某新的地上用尺子精确测量留下2.5米宽的道路,并打下界桩进行固定,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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