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执法,我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取缔“十小”污染企业

日期:04-22
污染企业

原标题:加强监管执法,我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取缔“十小”污染企业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十小”企业因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等问题对水环境影响较大。

今年,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从二季度开始,按季度深入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工作。既加强对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10个行业的环境监管,深入排查核实,集中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十小”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取缔关闭的企业,坚决防止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及时查处新发现的环境问题。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各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总体方案,明确污染防治的目标、重点、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一地一案、一企一策”。

一、制定方案形成清单

梳理检查已取缔企业清单。组织对前期取缔的“十小”企业进行排查核实。检查已取缔企业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情况;已批准整改的,检查是否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与网格化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排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企业,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补充到已有的台账清单中。形成本地区拟取缔工作清单。对前期和新发现的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本地区“十小”取缔清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清理整顿

对环保设施差、污染严重的达标无望的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整改后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企业,限定整改时限和措施要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报请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做好工作沟通,并在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协调相关单位,加强监管。

三、严格依法查处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严重、达标无望的企业,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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