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朝阳凌源市纪委监委“严”字当头为脱贫攻坚精准“护航”
来源:朝阳市纪委监委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朝阳凌源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扶贫优先”,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精准解决扶贫不精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力确保扶贫领域各类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
“严”在日常监督。底数清方能情况明。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全市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8个工作组和2个巡察组,共同围绕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在日常监督上下工夫。通过建立分片联系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着力防范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通过查阅资料,及时了解掌握脱贫攻坚政策、具体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座谈交流。召开基层干部、基层群众座谈会,了解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明察暗访。深入到村、户,走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基层群众,了解扶贫举措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数字脱贫、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四是现场检查。深入到扶贫项目工地、小区、专业合作社等进行现场检查,看是否存在虚报项目、以次充好、工作不实等问题。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集中向市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权限和程序开展调查核实。
“严”在动辄则咎。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有的基层干部将扶贫资金看作“唐僧肉”,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对动群众“奶酪”者,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严肃问责。其中,查处了某村会计林某案件,发现林某于2015年至2017年支取两名已故五保户救济款合计1.699万元,市纪委监委给予林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查处了弓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享受低保、杨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享受低保及贫困户待遇案件,对案件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问责处置,其中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2人。
“严”在长效监督。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水平,以精准执纪护航脱贫攻坚。一是强化监督力度。通过建立分片联系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着力防范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大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平台作用,将群众来访和举报信件作为突破口,坚持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三是抓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坚持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着重从全市典型案例中查找制度漏洞和不足,积极做好以案促改,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原因、弥补漏洞、压实责任、建立机制,抓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