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比财政部要求还高两个百分点,辽宁明确这笔钱给全给县级使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这一前所未有的冲击影响,今年一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消费、投资、出口等出现下降,就业压力明显加大。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已有部分省份通过财政手段强化基层托底保障能力。
例如,《辽宁日报》4月21日刊文介绍: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基层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提出9项措施,强化基层托底保障能力,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三保”不出问题,辽宁省明确县级财政要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努力增收节支等;市级财政要承担管理县区的责任,帮助“三保”困难地区渡过难关;省财政将完善制度,加大对困难地区财力下沉和资金倾斜。
在支出保障顺序方面,上述通知要求辽宁省各级财政将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在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方面,辽宁省明确从3月1日至6月底,省财政提高市级财政留用比例7个百分点,新增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
为了增强基层财政“三保”保障能力,各部门还将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
与此同时,辽宁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实行疫情期间“三保”支出周调度工作机制,特别是“三保”重点关注地区,要按照“一县一策”制定工作处置预案。对将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省财政要求全部调减收回用于急需领域。
此外,上述通知明确,辽宁省将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库款保障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需要,同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查侵占、挪用“三保”支出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严肃追责问责。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事实上,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工作,早在今年3月4日,财政部就曾发布《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的《通知》明确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中央财政抓紧下达对地方各项转移支付预算,增强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对比可知,辽宁省明确省财政提高市级财政留用比例7个百分点,比财政部《通知》的要求还高2个百分点。另外,四川省也已明确了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
四川新闻网3月11日消息: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加强疫情期间地方财政“三保”工作有关精神,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工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提高2020年市县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的通知》,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已核定的各市县当年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
四川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期间因提高留用比例而增加的现金流,将直接由各市县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此次阶段性调整后,部分市县财政资金留用比例达到100%,各地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约45亿元。
另据《福建日报》今年3月14日消息:据省财政厅消息,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省级财政对中央提高地方留用比例新增的资金,将全额拨付给县级财政,统筹用于县级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下一步,省级财政将持续监测全省库款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支持基层财政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
《福建日报》的报道介绍: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是将缴入中央国库的中央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就地划入地方国库,留归地方使用。与原先把收入从地方收上来再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拨付地方使用的做法相比,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