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钦北法院:谎称能买内部低价房男子诈骗91万获刑罚
随着日益飞涨的房价,不少犯罪分子利用人们想购买低价房的心理大肆实施诈骗。近日,钦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被告人任某某对买房者谎称有关系,能够拿到楼盘“内部价”,诈骗买房者91万元,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并责令被告人任某某退赔人民币91万元给被害人奉某某。
任某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奉某某,在闲聊中得知奉某某有预购买房想法。2016年的一天,任某某对奉某某声称,其和钦州某房地产的开发商内部人认识,谎称能拿到楼盘的“内部价”,花低于市场价的钱就能买到钦州城区黄金地段房子,奉某某相信且心动了。在骗取了奉某某的信任之后,任某某以帮买内部低价房为由,先后8次骗取奉某某购房定金91万元。得款后,任某某将钱挥霍。2019年9月2日,任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9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任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退赔91万元给被害人奉某某。
法理评析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被告人任某波对奉某某谎称他与楼盘开发商“有关系”,可以拿到买房“内部价”,在骗取了奉某某的信任后,先后8次骗取奉某某购房定金91万元。任某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结合任某波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