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控规调整管理办法出台:微调审批控制在一个月内

日期:04-21

原标题:东莞市控规调整管理办法出台:微调审批控制在一个月内

东莞市控规调整管理办法出台:微调审批控制在一个月内

▲图为航拍东莞主城区记者陈栋摄

4月1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执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控规调整的准入、原则、分类及流程。

《办法》对控规内容实行分类管理,强化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公共配套及支持产业发展的导向,把微调审批控制在一个月内,同时还创造性地设立成果勘误与规划执行机制。

分类管理控规内容并明确“负面清单”

《办法》明确,控规调整应遵循功能优先、公共优先、支持产业及促进实施等四大原则。此外,控规调整需充分考虑并有机结合当地山水本地资源,切实守护好生态环境。

为理清控规的刚性管控和弹性引导内容,《办法》将控规内容划分为一类管控内容、二类管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指导性内容主要包括居住人口、地块停车位配建指标以及公益性用地、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

同时,《办法》坚守底线思维,明确5种情况不予调整的“负面清单”,一方面保障控规调整合法依规,另一方面打消市场不合理的预期,有效捍卫发展底线。

微调审批控制在一个月内

考虑到我市地方发展活力足、“拓空间”诉求强烈的特点,尤其近年来实体经济的迅猛发展,产业提容诉求显著增多的情况下,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办法》结合控规内容分类,将控规调整划分为重大调整、一般调整和微调三类,并实施差异化的审批流程。

在符合上位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控规微调审批时间可缩短至一个月内,一般调整审批时间可缩短至三个月内。同时,《办法》扩大了微调适用范围,共6大类、18条具体情形,更大程度将属于控规正向调整的情形纳入到微调管理序列,以简便流程提升项目审批的效率。

设置成果勘误与规划执行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创造性地设立成果勘误与规划执行机制,增加控规的适应性与弹性,避免频繁规划调整。成果勘误是针对已批控规的信息错漏以及表达错误进行更正,包括技术性错误更正、依许可更正、依政策修正及其他等四类,简化成果修正流程,无需调整控规。

《办法》还规划执行设置了10种情形,可直接出具规划条件或办理规划许可,无需前置调整控规。例如,某企业因内部人流交通需要,在不妨碍城市支路通行的前提下,新增人行天桥连接各地块,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调整控规。

又如,在满足绿化种植、环境、安全等要求,因周边地块的停车需求,在公共绿地增设一处地下公共停车场,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调整控规。某居住用地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新增附设一处综合市场,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无需调整控规。

《办法》在实现高效、规范管理的同时,更大力度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支持公共服务完善和产业发展,以清晰的价值导向,引领控规“从有到优”的转变,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记者覃志杰通讯员汤文专伦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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