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万的租房和生活补贴照领 市人社局针对网上谣言进行澄清

日期:04-18
生活补贴安居办法

原标题:最高3万的租房和生活补贴照领市人社局针对网上谣言进行澄清

深圳拟废止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6日这个消息在网上炸了锅。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日一早在其官方微信号进行澄清,本次拟废止的是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条件的发放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而2016年3月23日出台的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的一次性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不受影响。

网上一征求意见引起市民误解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4月1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发布通告称,拟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时间截止至4月28日。征求意见稿附件提到,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2020年3月7日以后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申请。

不少市民对此慌了神,那个全国领先的租房补贴就不发了吗?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情况不是这样的。原来,2014年12月1日我市颁布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出台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即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租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为落实该项政策,市人社局联合原市财政委共同印发了《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7月16日正式实施。

全日制本科以上新引进人才补贴不受影响

2016年3月23日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将该部分人群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但鉴于《安居办法》当时尚未修订,仍需向非全日制学历人员发放租房补贴。因此,租房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两项政策并行执行,但不能重复享受。

也就是说,本次废止影响最大的是属于新引进人才中非全日制学历的人群。而全日制学历本科以上人员和留学人员,可继续按《若干措施》的规定申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市民反馈意见征集截止至4月28日

为何突然要废止租房补贴呢?对此,市人社局表示,由于2020年3月7日发布的《安居办法》删除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相关条款,向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新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已无上位法依据。因此,深圳市人社局拟联合市财政局废止《实施办法》,同时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3月7日以后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申请。

而对2020年3月6日前已办理接收手续,且符合租房补贴申领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仍可按照《实施办法》的标准和程序申领完租房补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官网填写反馈意见,时间截止至4月28日,深圳市民可登录深圳市人社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网址:http://hrss.sz.gov.cn/zmhd/mydc/),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kanghua@hrss.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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