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地相继成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日期:04-18
领导职数

原标题:我省三地相继成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近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省相继在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安全监察执法支队。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各市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并受理和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投诉举报等执法事项。西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包括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海西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包括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海南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包括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的成立,标志着我省在基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体制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将有效充实执法人员力量,规范执法队伍管理,切实提升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履职能力,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奠定基础。(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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