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消费券“三大效应”为促消费添动力

日期:04-17
促消费新冠肺炎

原标题:发挥消费券“三大效应”为促消费添动力

4月以来,全国每周平均有近100万商家开通收钱码,开始数字化经营第一步。随着消费券发放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趋势进一步提速。据商务部统计,目前已有7个省超过20个地方宣布发放消费券,总额逾56亿元,这个被视为“真金白银”的及时措施,有效提振了居民消费的信心,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消费领域产生了较大冲击,但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中国消费需求增长较快、持续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的势头并未改变,只要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疫情期间催生出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中国消费就一定能够顶住冲击、抗住压力,继续发挥好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消费券作为一种专用券和经济政策的工具,在当前的特殊时期,是对冲疫情影响的有效举措,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效用。

消费券具有“乘数效应”,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居民使用消费券消费,不会仅止于消费券提供的数额,必然会带动更多的消费支出,产生显著的“乘数效应”。杭州发放的消费券已核销2.2亿元,带动消费23.7亿元,乘数效应达10.7倍;郑州首期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发放两日核销1154.2万元,带动消费1.28亿元,乘数效应达到11倍。可以看出,消费券能够在短期内起到刺激消费的明显成效,有力提升了人们的消费欲望,让人们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消费券具有“杠杆效应”,有助于撬动消费潜能。消费对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连续多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通过消费券刺激消费,能够有效激发因疫情影响而暂时“蛰伏”的消费需求,并且通过需求侧传导到供给侧,让企业在复工复产后能够获得新的订单,从而能够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帮助企业将生产转化为效益。企业稳定住了,就业就能稳定,人们的收入就能够得到保障,也更加有能力有信心进行消费,形成良性循环,撬动更大的消费潜能。

消费券具有“网络效应”,有助于助推新型消费。疫情期间,以线上消费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迎来加速发展,代表着消费的未来方向。政府在发放消费券过程中,往往会联合互联网平台,发放以电子抵用券为主的消费券。互联网平台在此过程中通过提供线上支付、交易支持和消费补贴获得平台收益,企业、商户也抓住机会将商品和服务向线上拓展,消费者也培养出了线上消费的习惯,引导消费和数字经济融合,为新型消费奠定更扎实的产业基础、群众基础,为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发挥重要作用。(胡蔚)

来源:中国江苏网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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