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出台6条措施为城市更新提速疫情期间土地价款缴交可延至6月22日前
昨日,市住建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城市更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以切实解决当前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导向,形成6条措施。其中,疫情期间的土地出让价可以延期到6月22日前缴交。
《通知》提出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和原有地价测算规定适用期限,解决企业因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无法按照原定计划推进实施的困境,确保实施进度有序推进。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施主体申请人可以金融机构保函的方式代替现金形式的保证金(监管资金)。
为加快商品房供应,《通知》提出,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许可条件等要求,并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今年内,高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二分之一、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并达到标高±0.00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可以申请预售。
此外,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土地价款缴款截至时间在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及一级响应结束后4个月内(即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的项目,土地价款可延期至2020年6月22日前缴交。
为促进城市更新工作提速增效,《通知》要求各区要坚持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一盘棋,禁止一区一策,不得在全市政策规定外增设审查(审批)环节、设置前置条件,严格落实统一平台受理办理、规定时限完成审查(审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