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访环境部生态司:野生动物保护纳入督察可加强震慑
疫情发生以来,野生动物监管问题再次凸显。
野生动物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国《环境保护法》将“野生动物”明确纳入“环境”的法定范畴,对野生动物保护做了原则性规定。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表示,拟将野生动物保护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近日,新京报记者专访生态环境部生态司相关负责人,其表示,野生动物保护仍存管理漏洞,大量的野生动物不在保护范围内。
此外,野生动物商业利用管理和处罚不到位、保护执法能力不足、违法成本低、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等问题仍然突出。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督察,有利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压实主体责任,并警示震慑违法行为。
近九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保护地中得到保护
新京报:拟研究将野生动物保护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何意义?
相关负责人:拟将野生动物保护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利于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法律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根本保障,研究把野生动物保护纳入督察范畴,有利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推动解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其次,有利于压实主体责任。一些“老大难”问题能不能真正得以解决,关键在于能否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将野生动物保护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畴,有利于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另外,有利于警示震慑违法行为。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利于推动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并依法追究责任。
新京报:根据职能分工,生态环境部负有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职责,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相关负责人:生态环境部作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简称国委会)秘书处,在国委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制定和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政策、规划,以及健全完善有关监测和评估能力等方面开展工作。
我们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类规划。例如,组织编制和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范围》《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编制指南》。
其次,我们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检查力度。联合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的监督问责,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等范围内违法采砂、采矿、建立工厂,以及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建设旅游设施和建设水电站行为。
新京报:生态环境部长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这对野生动物保护有何意义?
相关负责人: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将不低于国土面积的25%,涵盖了重要物种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目前,全国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和86%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都在保护地中得到保护,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野生动物商业利用管理和处罚不到位
新京报:目前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相关负责人:近期,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目的是依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我国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的重要法律保障之一,经过多次修订,不断完善。但其仍有不足。如保护范围有限,仅包括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还有大量的野生动物不在保护范围内,存在管理漏洞。此外,野生动物商业利用管理和处罚不到位、保护执法能力不足、违法成本低、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等问题仍然突出。
新京报: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有哪些相关工作部署?
相关负责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推动《生物安全法》的制定出台,使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配合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名录的更新,从根源上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
同时,依据《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提供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监督检查名单,积极支持参与相关专项执法核查行动,研究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巡查等机制,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监督。
此外,继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充分结合“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并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召开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
朱鹮、东北虎等近10种濒危物种种群开始恢复
新京报:我国已初步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数据库,调查结果如何?
相关负责人:此前我们对重点物种开展调查和保护成效评估,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初步构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数据库。截至2018年底,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地总数量已达1.18万个,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超过172.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以上,提前实现爱知目标(即“2011-2020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17%的目标。濒临灭绝的朱鹮、东北虎等近10种濒危物种种群开始恢复,特别是大熊猫的受威胁等级从濒危降为易危。
另外,2016-2019年,累计投入资金3.62亿元,我们启动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组织开展了重要区域、重点物种和遗传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工作,收集整理了覆盖全国2376个县域的37960种动植物物种,调查记录超过210万条。基本摸清了调查区域的物种、分布、威胁因素和保护状况等本底,发现了重要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空缺,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脊椎动物卷和大型真菌卷等。
近年来,环境部还联合中科院发布四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发布《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重点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工作。
新京报:按照计划,今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在我国昆明举办,此次会议目前筹备如何?将有何考虑安排?
相关负责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COP15筹备工作,组建了由32个中央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的COP15筹备工作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大会筹备的各项具体工作。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开展。
这是联合国首次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召开的一次全球性大会。COP15将是世界环境公约历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也是中国承办的生态环保领域一次重要的多边国际会议。
会议将总结过去十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明确未来十年的工作蓝图。国际社会对此次会议寄予高度期待,希望能办成像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一样成功的历史性会议,真正为遏制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为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框架”是COP15最重要的成果,将确定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强调未来十年全球继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和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三大目标的雄心和行动。
作为COP15东道国和候任主席国,我们将与《公约》秘书处保持密切沟通,全面履行东道国义务,认真深入参与“框架”磋商进程,与《公约》的各缔约方和国际各界一道,加强协商,凝聚共识,积极推进“框架”文件制定进程。同时,我们也愿依托此次盛会,与全世界分享“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保护理念,与各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开展对话与合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新京报记者邓琦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