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砀山:1-3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7人次
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细做实监督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1-3月共处置问题线索176件,立案40件,结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6人中: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0人。
一季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6人次,占比80.2%,“第二种形态”32人次,占比15.5%,“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比3.4%,“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比0.9%。
(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