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查办129起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罚没108万元批捕76人
2020年以来,陕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案件129起,涉案货值金额合计302万元,罚没款金额10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起,批捕犯罪分子56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
当前,国际疫情呈现加速扩散蔓延之势,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器械质量监管,陕西省药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全力保障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全省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自3月28日起,停止对医用防护用品的应急审批和容缺受理,恢复正常审批程序,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对未能在注册证有效期到期半年前提交医疗器械注册延续申请的,提交延续注册申请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补正资料延续、变更注册补正资料时间顺延3个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延续、变更时间顺延3个月。
要求各市局建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清单、出口产品清单和专项档案,指定专人每日向省局报送相关事项,并通报当地政府。督导出口企业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做到出口过程可追溯。对有证据表明出口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要求其立即停产、整顿,并查清问题;问题未查实,责任未分清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把物料采购关、生产过程关、出厂检验关,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出厂放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出口销售。
陕西省药监局将集中开展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红外体温计、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出口医疗器械产品企业的飞行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同时,加大抽检和监测力度,抽检涵盖所辖区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新批准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强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不良事件监测,对非法加工生产经营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总台央视记者闫星光孟涛郭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