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控股股东11.6亿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日期:04-15
新华联司法冻结

原标题:新华联:控股股东11.6亿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海亮)4月15日晚间,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控股”)共计约11.6亿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新华联总股本的61.17%。

新华联控股质押、被冻结股份占所持总量均超八成

截至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新华联股份数量约为11.6亿股,占新华联总股本的61.17%,此次全部被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约1500万股股票的冻结起始日为2020年4月10日,到期日为2023年4月9日;约11.45亿股股票的冻结起始日为2020年4月13日,到期日为2023年4月12日。冻结申请人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司法冻结的原因,公告称:“尚未收到本次冻结的法律文书或通知,暂不知悉具体原因。”

公告提示,新华联控股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新华联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如股份被司法处置,新华联实际控制权将变更

新华联在公告中称,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新华联控股多项业务遭受重创,经营回款大幅减少;加之持续受到“降杠杆、民营企业融资难发债难”的影响,偿付贷款和债券导致现金持续流出,流动资金极为紧张。导致新华联控股未能如期兑付“15新华联控 MTN001”中期票据应付本息,并因此触发了新华联控股“19新华联控 SCP002”、“19新华联控 SCP003”超短期融资券的交叉保护条款约定情形。

受此影响,大公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调了新华联控股主体信用等级,及公开发行的相关债券信用等级。

公告称,新华联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截至目前,本次司法冻结暂未对新华联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受疫情影响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不过,公告提示,若控股股东所持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新华联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新京报记者王海亮

编辑武新校对李铭

重要!浙江今天发布了这十大事件 罗森布局河北市场,预计7月在唐山开首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