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赔偿纠纷 法院调解后当场赔付

日期:04-15
法院调解陈刚

原标题:交通事故引发赔偿纠纷法院调解后当场赔付

近日,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执行干警的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案件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场给付2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莫某谊与兰某权均系金城江区白土乡建档拉卡贫困户。2017年8月10日,莫某谊酒后驾驶制动不良的拼装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上路行驶,由于醉酒意识模糊及车辆制动不良,在会车时制动不及时迎面撞上对向行驶的电动车,造成电动车乘客兰某权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勘定,莫某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兰某权将莫某谊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莫某谊赔偿兰某权各项经济损失38912元。

判决生效后,莫某谊一直对生效法律文书视若无睹,并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兰某权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陈刚认真查阅案卷材料,通过线上线下查控财产,均未发现莫某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终结本次执行。此后,陈刚一直与莫某谊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莫某谊总是表示经济困难,迟迟不见履行。

2020年4月,执行干警陈刚再次查控莫某谊财产时,发现莫某谊名下账户有一笔金额为11万元的异地搬迁补偿款,已具备履行能力,当即决定恢复执行。当执行干警带着银行流水来到莫某谊家中后,莫某谊在白纸黑字前无从辩驳,迫于法律的压力,遂同意联系兰某权儿子到场进行协商,但双方却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为妥善化解纠纷,陈刚进一步做双方思想工作,耐心对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在陈刚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均同意各让一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莫某谊赔偿兰某权各项经济损失25000元,其中20000元当场付清,余下5000元待收割甘蔗后结清。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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