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1-3月处置问题线索237件

日期:04-15

原标题:来安:1-3月处置问题线索237件

“2019年12月交办给你部门的问题线索,请抓紧时间办结……”近日,来安县纪委监委针对相关单位问题线索处置不力发“办理提示单”,加强督办催办。这是该县强化问题线索规范快速处置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来安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要求,通过建章立制、痕迹管理、加强督办等,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有效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出台办法规范管。及时修订《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细化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流程。坚持“一个入口,一个出口”原则,对问题线索做到专人受理登记、编号录入、分流处置、交办督办、收集归档,确保问题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对涉及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全程留痕去向明。严格履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审批手续,从问题线索受理、处置、跟踪督办到办结各环节实行“签字背书”,完整记录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对线索处置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账、对账、销账,全程留痕,即时更新,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来源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查。同时,严肃问题线索处置归档、查阅和保密工作要求,严禁泄露审查调查情况。

加强督办不超限。定期对问题线索台账进行梳理汇总,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通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密切与各承办部门间沟通联系,实时跟踪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全面跟进处置情况,严格办理时限。久拖不结的,对承办部门进行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发《问题线索办理提示单》书面督办,动态“清零”,抓实问题线索处置闭环管理关键一环。

集体研究精准处。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集体研究是否立案、是否采取留置措施,集体研究问题线索了结方式、审理报告及处分种类。通过集体研究,博采众长、集思广益,有效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精准性。

据悉,该县一季度共处置问题线索237件,发放提示单4次,现场督办15次,提醒约谈3人。召开集体排查会3次,排查问题线索75件,立案23件,处分19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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