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加强协作配合 做细做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日期:04-15
纪检监察

原标题:房山:加强协作配合做细做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房山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房山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印发执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画好“同心圆”

以增强内控机制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为“圆心”,《办法》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凝聚内部监督“向心力”。按照党委领导、分工负责、协调协同、相互配合的基本原则,明确干部监督室、组织部、案管室、审理室等各成员部门的职责定位和权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范性文件,研究试行创新性思路、举措和机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切实增强协作配合的流畅性和实效性,发挥好“中枢神经”作用。

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调好“传送带”

畅通互联是实现协同高效的头道工序,《办法》规定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应在收到或发现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审批移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立规矩、定时限,调好传送速度,畅通办理流程,避免出现滞停等“设备故障”,确保问题线索及时高效移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将严格监督执纪与关心关爱干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热情,真正落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总要求。

深化信息共享机制,建好“数据库”

信息是行动的先导,《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单设一章,明确构建信息共建共享、同步更新制度,确保干部监督工作的靶向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组织人事部门定期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职务任免、人事调整、述职述廉等信息;干部监督室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纪检监察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紧盯岗位设置、关键环节及核心权力,全面系统梳理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一体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探索联合监督机制,打好“组合拳”

攥指成拳方能无往而不胜,《办法》坚持系统集成思想,着力构建干部监督“一盘棋”工作格局。以日常监督为“基本面”,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实现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同步监督。以专项监督为“着力点”,联合监督检查室做深做活专项监督,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深挖严查案件背后纪检监察组织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等问题。以过程监督为“指引线”,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闭环监督管理。以定向监督为“突破点”,结合区委巡察工作情况,开展定向监督检查,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以事后监督为“压轴项”,联合案件审理室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

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运行推进了纪检监察权力监督制约全覆盖,推动了‘谁来监督纪委’‘如何监督纪委’‘能否有效监督纪委’等难题的同步解决。”区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是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关于“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要求的重要举措,为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提供了坚强保障。(文/张彭皓责编/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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