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漯河:领导干部带头办信解难题
“检察长亲自办理,结果我接受”
河南漯河:领导干部带头办信解难题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杜浩杰罗方)“检察长亲自办理我的来信,给老百姓办了实事,办理结果我接受。”日前,河南省西华县址坊镇农民邵某接到漯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赵君的群众来信办理结果回访电话时表示。
2016年,邵某因伐树问题与朱某发生纠纷,被打成轻伤。经郾城区法院和漯河市中级法院审理,2018年12月,被告人朱某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邵某各项损失9290.58元。判决生效后,邵某不但不服刑事判决,更对迟迟未能领取到民事赔偿款耿耿于怀,于是向漯河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2019年9月5日,该院检察长陈连东接到邵某的来信后,随即作出“此件我办理”的批办意见。
经认真查阅案件卷宗,陈连东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朱某的刑罚执行情况进行核实,结合邵某的申诉理由,发现他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存在个人偏见。因此,漯河市检察院最终决定不支持邵某的申诉理由。
为了让邵某能够接受处理结果,陈连东多次接待邵某,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倾诉,安抚其情绪,细致入微地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其释法说理,针对邵某的新增诉求,现场一一答复。同时,经与郾城区法院沟通,及时将邵某的案件赔偿款如数发放。拿到赔偿款后,邵某来到漯河市检察院,表示息诉罢访。
记者了解到,2019年以来,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中,漯河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办信等制度,建立信访联络员办公室,建立台账化管理、办信部门双告知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共计接收群众来信278件,其中,该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办理群众来信46件,占办理来信数的16.5%,均在7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