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线上开展审执工作,让“云审判”更便捷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法院全面发力,全力推进互联网庭审模式,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01
在家参与庭审,被告人处罚数千元
“我认罪认罚,以后一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来还担心在非常时期,参加庭审有被感染的风险,没想到天门法院让我足不出户就能在家参加庭审,现在得到判决结果心里踏实多了。”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诉的被告人苏某在家通过“云开庭”系统认罪。
3月31日,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天门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与以往庭审案件不同的是,此次公诉人、被告人均未到达庭审现场。原来,非常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天门法院积极采用“云开庭”系统,以互联网在线开庭的方式,将传统的线下审判工作“搬到”线上,从而摆脱距离的限制,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不误,同时也保障了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开庭前,天门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并指导被告人苏某在家安装相关程序,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在“云开庭”系统内宣读起诉书并通过在线视频将证据一一呈现在审判员和被告人苏某面前的屏幕上。面对自己危险驾驶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苏某当庭认罪并表示悔过。最后,审判员通过“云开庭”系统当庭宣判,苏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02
促企业履行义务,1.95亿及时到账
“1.95亿元已经全部到账了,感谢中院为我们解难题,为企业保驾护航”,3月30日,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行长吴世焜向汉江中院执行局打来感谢电话。
在下沉仙桃城区进行疫情防控期间,汉江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忠军没有停止办理执行案件。在疫情防控工作间隙,他抽空办理建行潜江分行与潜江Z公司的执行案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沟通,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缩小他们之间的分歧。
另一方面,陈忠军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潜江Z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向该公司讲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缩小分歧,该公司先后履行相关执行款项共1.95亿元。执行完毕后,陈忠军又马上制作解除股权文书,并在网上委托广州当地法院进行解除。
为防止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后财产流失,损害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汉江中院要求辖区基层法院持续推进不动产续封、银行存款续冻等工作,明确要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在抗疫轮休期间,清理相关案件,及时准确续封续冻续扣押。
03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隔空”化解
当事人获得15万赔偿
审判员:
“由于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原被告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法院网上开庭审理本案?”
原告:“同意”
被告:“同意”
“现在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荆州市公安法院埠河法庭通过“云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法庭上,只有审判员和书记员,原告席和被告席空无一人,均通过云庭小程序“隔空”对话。
法官钟爱平熟练操作“云庭”软件,再三确认画面和声音清晰流畅后,认真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书记员黄萌通过庭审笔录页面进行实时记录。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提交的有关证据无争议,法官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当庭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收到调解书后15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50000元。原告返还被告垫付的医疗费用22000元。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核对了调解笔录,并通过在线签字功能进行确认,整个庭审过程严谨细致、有条不紊,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湖北法院运用互联网平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一站式完成立案到开庭,通过多种模式推动在线诉讼活动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审判质量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