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兰察布市:彻底清扫“微腐败”真有新招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统筹安排、精准发力,扎实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
高位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成立了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大清扫行动各项工作,实行领导包案督办,下发了《全市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安排》《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的通知》等四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进程。
截至3月30日,乌兰察布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一轮领导包案264件,已办结86件,其中立案35件,处分及组织处理2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22.34万元,有效化解信访问题33个。
把脉问诊,深挖问题线索。围绕反映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聚焦“三务”不公开问题展开线索收集,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实行销号管理和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将大清扫行动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落实,高效推进。
关口前移,就地化解矛盾。市县两级包案领导统筹指导和督促调查处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矛盾较大的问题直接深入农村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检验办理成效,有效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承办部门扎实开展回访反馈工作,对大清扫行动中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当面听取反映人意见,对群众的质询质疑现场解答,用证据、事实和处理结果打开群众“心结”,推动信访举报“案结事了”。
督查问效,压实工作责任。各监督检查室定期对联系地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同时派出5个督查组通过查看专项行动档案资料、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等方式,就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遇到的问题、难题,与会交流讨论。推行末端工作法,走访抽查乡村干部问题线索排查、起底、处置情况、领导包案履行情况,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在一线查看、在一线核实、在一线督促整改。(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