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发布,这几个焦点值得关注
新京报讯 4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首次提出,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
焦点1:针对无症状感染者有哪些防控措施?
——重申发现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网络直报
《规范》共15条,多条明确了无症状感染者的多项防控措施,例如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集中隔离14天等。
实际上,早在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第三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中,就已将无症状感染者纳入防控管理。与确诊病例相比,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法基本一致。
防控措施包括: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登记密切接触者。
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才可以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最新公布的规范中,再次重申了上述现行措施。
此前,《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隔离14天,并建议患者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复诊。但对无症状感染者无此要求。
此次《规范》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进一步收紧,更加谨慎。规范要求,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
焦点2:无症状感染者究竟是否具传染性?
——再次明确无症状感染者具传染性,存在传播风险
《规范》明确,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
被称为“隐形人”的无症状感染者会不会造成疫情传播,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官方对无症状感染者传播风险的判断也一直在发生变化。
2月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首次提出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直到3月4日最新一版即第七版诊疗方案,都维持了这一判断。
持续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监测,为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播力搜集到了更多证据。3月31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发布“关于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工作答问”(下称“答问”),肯定了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染性,存在传播风险。这一最新判断也体现在《规范》中。
依照“答问”,之所以作出上述判断,是根据国家和部分省份开展的密切接触者监测数据,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存在二代病例续发,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个别由无症状感染者导致的聚集性疫情,有小样本量的研究显示无症状感染者呼吸道样本中的病毒载量与确诊病例没有太大差异。综合目前的监测和研究,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染性。
焦点3: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情况如何公布?
——强化信息公开,每日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规范》第6条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天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
此前,因无症状感染者不属于确诊病例,并不在国家层面及各地每日疫情通报范围内。无症状感染者的数量虽然在网络直报系统中有报告,但社会公众并不知晓。
官方首次披露无症状感染者数据是在3月31日,国家卫健委在“关于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工作答问”提到,截至3月30日24时,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为1541例。
4月1日起,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开始列入国家卫健委每日疫情通报。当天,湖北、广东、江西、湖南、云南、贵州等多个省市也在省级疫情通报中,公布了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此后,官方每天更新无症状感染者的增量和存量。数据显示,无症状感染者存量正逐步减少。截至4月8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104例。与3月30日相比,减少了437例。
新京报记者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