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第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9人次

日期:04-09
纪检监察查处

原标题:临泉:第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9人次

今年以来,临泉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做实日常监督,不断细化深化工作举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1至3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9人次,其中实施第一种形态164人次,占65.9%;第二种形态55人次,占22.1%;第三种形态21人次,占8.4%;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3.6%。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紧盯节点成立督查组,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注重抓早抓小,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监察建议书、督促协调、参与配合、审查把关等多种方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坚持精准研判,拓宽线索排查。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举报专栏等方式,引导群众监督干部作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等专项治理,排查问题线索。定期召开线索处置会,对问题线索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种方式及时处置。

坚持限时办结,形成办案合力。对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线索明确需要查清的问题清单、调查重点和办理时限,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及时调度分管科室、包联督办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及时跟踪督办催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在确保精准高效处置基础上快查快结。聚拢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同时,采取电话督办、书面催办、约谈督促、实地督办、适时通报等方式,跟踪掌控“疗程和疗效”,全县上下形成办案合力,一体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再延伸。

坚持标本兼治,严肃执纪审查。不放松第三、第四种形态,加大对“关键少数”的查处力度,通过立案审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问责的重要事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由相关审查调查室或监督检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落实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机制,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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