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注!《关于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机制》印发
来源:四川省委巡视办
为进一步规范巡视中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近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机制》,从巡前协调、巡中统筹、成果运用、组织领导、沟通联系等5个方面,明确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涉及到的有关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协作配合等事项。
一、强化巡前协调
一是组建专项检查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根据专项检查任务组建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组长由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兼任,副组长由检查组的领队干部担任。二是组织业务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分别对参加专项检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就相关政策要求和监督检查重点进行辅导。省委巡视办根据需要安排专项检查组成员参加巡视动员部署会和集中培训。三是协商进驻事宜,省委巡视办将专项检查事项纳入巡视通知,专项检查组副组长主动与省委巡视组联络员对接沟通进驻事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随省委巡视组一起进驻,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一般在面上谈话结束后进驻。四是通报相关情况,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分别协调安排人员向专项检查组通报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情况。专项检查组将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省委巡视组,重要或敏感情况仅向省委巡视组组长报告。
二、强化巡中统筹
一是汇报沟通情况,专项检查组进驻后,首先向省委巡视组组长汇报检查工作初步安排,根据省委巡视组组长意见进行调整完善。省委巡视组将专项检查相关内容纳入谈话提纲,并将谈话记录提供专项检查组掌握。二是注重统筹安排,省委巡视组加强对现场检查工作的统筹组织,专项检查组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检查任务,避免多头开会、重复调取材料、重复谈话,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被巡视党组织负担。三是开展政策咨询,省委巡视组就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有关事项的性质认定、政策适用,可直接通过专项检查组分别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进行咨询。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根据需要对专项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实地指导,确保检查工作依规依纪、有序实施。
三、强化成果运用
一是审核把关报告,现场检查结束后,专项检查组向省委巡视组组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报省委巡视组组长审阅,提交巡视组组务会研究。专项检查报告经省委巡视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由专项检查组按程序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审批。二是强化检查成果运用,省委巡视组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写入巡视报告,并统一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专项检查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分别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适时汇总督促整改情况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有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巡视组组长加强对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和人员管理,专项检查组不参与省委巡视组其他工作。专项检查组副组长及时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请示报告工作,根据组长要求参加与专项检查有关的巡视组会议。专项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巡视工作各项纪律,按照省委巡视组组长要求做好专项检查情况了解、下沉调研、报告起草等各项工作。
五、强化沟通联系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省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省委巡视办一处牵头负责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相关处室加强日常沟通联络,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