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八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进驻动员

日期:04-08
巡察

原标题:大理:八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进驻动员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根据大理州委统一部署,八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于2020年3月24日启动,州委派出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州委政研室、州委编办、州统计局、州医保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接待处、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等12个州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州政务局、州应急局2个州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截至目前,州委各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并相继召开动员会议,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本轮巡察任务安排,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巡察“回头看”的主要任务是:对照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情况,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全面盘点、逐项检查、跟踪问效;同时,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相关资料、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负责人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分析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认真落实配合巡察工作各项任务和相关要求,充分信任、坚决支持、主动配合巡察组的工作。要正确对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开创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新局面。要务实履职尽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巡察组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履行职责,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汇报情况,努力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成果。要坚持党性原则,理直气壮开展巡察监督,敢于动真碰硬,维护巡察工作权威。要严格执行巡察组工作规则和纪律作风规定,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深刻认识这次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明工作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诚恳接受、即知即改,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努力转化成果、推动工作落实,真正把巡察过程变成查找差距、锻炼队伍、真抓实干的过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根据安排,州委各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联系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7:30。依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州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大理:八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进驻动员

(赵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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