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额现金分红方案遭问询,中公教育称决策适当
关于确定高额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中公教育称,公司具备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回报股东及资本市场的能力。
新京报讯(记者苏季)4月7日晚,中公教育对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作出回复。其中,关于确定高额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中公教育称,公司具备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回报股东及资本市场的能力。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大比例现金分红决策是适当的。
问询函指出,2018及2019年度,中公教育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4.19亿元、 14.80亿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3%、82%,占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9%、97%。深交所要求中公教育说明,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方案是否将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本支出。
对此,中公教育回复称,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25亿元,由于当时公司正处于上市辅导期,为不影响上市进展,年度结束后未及时向股东进行分配。在制定2018年度分红方案时一并考虑了2017年度未分配利润,制定了现金分红14.19亿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形成了年度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度净利润的情况。2019年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较好,公司延续了2018年度高比例分红的做法。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8亿元,考虑到2018年度分红14.19亿元,2019年度在分红上限内略超过 2018年度分红,最终确定每10股分红2.4元,现金分红总额为14.80亿元。
中公教育表示,公司具备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回报股东及资本市场的能力。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以预收学费的方式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另外,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进行大比例现金分红决策是适当的。
对于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可动用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大幅新增债务融资的原因、用途及商业考量,是否显著增加公司财务负担的问题,中公教育称,协议班模式下,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可能的退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周期性的需要银行借款;部分短期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债务融资不会显著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
对于疫情影响,中公教育表示,公司财务部门尚未完成 2020年一季报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暂无法准确核算该预收账款余额转化为2020年一季度收入的比例,但公司预计与以往年度相比,预收账款转化收入的比例不会存在重大差异。从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看,公司并未出现学员集中退费情况,也没有出现对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以及业绩承诺达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发生。
新京报记者苏季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