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超:消费券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但也应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董超提出应充分发挥消费券短期促消费功能、适时完善促消费的体制机制。
新京报讯(记者王霄)2020年4月5日,新京报举办了“最大化激发消费券乘数效应”线上学术研讨会,关注消费券对地方经济与产业消费的影响。会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所长董超提出应充分发挥消费券短期促消费功能、适时完善促消费的体制机制。
董超指出消费券是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支付凭证,可以在指定的消费市场替代货币进行支付,实际上具有货币的部分支付功能。
从发放性质而言,消费券分为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种。政策性消费券一般由政府发放,用于辅助特定社会群体、支持特定行业或者保持消费平稳发展等,具有实现政府宏观政策目标的特定目的。商业性消费券则由企业发放,多用于营销策略,旨在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提升企业销售业绩。
就消费券的功能,董超认为,一是消费券在短期内可以直接刺激消费的增长,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从而促进消费增长,放大政府财政投入对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二是消费券可以指定用途,拉动特定领域的消费市场,比如发放餐饮、旅游、图书、信息等特定领域的消费券,可以带动相关行业发展。针对生活困难群体发放消费券,有利于保障受危机影响较大的中低收入人群;最后,发放消费券有利于稳定就业,通过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流通业、制造业领域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
针对消费券的发放使用,董超进一步指出,当前市场上大家关注的消费券功能集中于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侧重推动尽快复工复产,通过地方政府投入有限的财政资源,使消费者、商家和生产方三方获利,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
在全球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需要把短期消费刺激功能与中长期促消费体制机制相结合。既要做好企业分类分层的帮扶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破产和失业风险,又要保障居民支出能力,可加强地方政府在教育、医疗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降低居民支付负担。同时,要充分发挥消费对产业的引领作用,加大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迅猛发展的新产业新消费新业态扶持力度,加大5G、数据中心等新型消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提升流通领域数字化水平。
编辑:李碧莹校对: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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