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建行:“四个做到”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
近期,建行湖南省分行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通过自查,发现非纪检类信访举报转办不够规范、个别核查不深不细、实名举报反馈未统一规范、澄清正名把握不准等问题,并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四项措施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处理工作质效。
做到精准处置。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结合被反映对象日常表现、以往信访举报和处置情况、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等认真分析,合理确定处置方式。每半年进行一次问题线索综合分析,分析成果向党委进行汇报,并强化结果运用,聚焦反映问题集中的机构和环节开展监督,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
做到流程规范。建立非纪检类信访举报台账,按季清理、定期更新,完善转办审批流程,明确转办件受理部门反馈形式和反馈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审核,把“再监督”做到位。规范实名举报反馈程序及反馈单格式,建立统一规范的反馈记录单。
做到保证质效。所有纪检类信访举报由省分行纪委统一组织核查,灵活运用多种手段把问题查深查透,提高初核立案率。加大谈话函询方式的运用,定期开展抽查复核,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完善核查审查质量评级规则,定期开展核查审查质量评级工作,规范核查审查程序,保证办案质量,通过实战、专题培训、跟岗等方式提升核查能力。
做到宽严相济。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全面了解,给予恰当处理。认真学习领会并运用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实施办法,提高政策运用水平,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干事担当者,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建行湖南省分行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