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亮剑农村“微腐败”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日期:04-02
腐败

原标题:玉溪:亮剑农村“微腐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日前,关于整治农村基层“微腐败”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出炉,玉溪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合”的建设目标,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市村级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增多,面对小微权力,有的农村党员干部利欲熏心、心存侥幸,经受不住诱惑而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我们利剑出鞘,将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以集体“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级零接待、救灾救助、低保医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宅基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不断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全过程,确保惠民政策落细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基层治理效能,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此次专项整治从3月底开始到五月底结束,历时两个月,主要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整改落实、建章立制5个阶段。”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乡村两级自查自纠基础上,组成监督检查组,对照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委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对自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或问题较少的基层党组织,派出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专项整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视具体情节和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对整治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冒领、克扣截留、优亲厚友、挤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从严从快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大警示震慑。同时,“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

查处不是最终目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才是关键。认真梳理汇总自查自纠、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梳理制度规定,查找问题短板、制度漏洞等问题,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和村级零接待制度,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监管、有效规范小额资金拨付,建立健全运行规范、全程公开、管控有效的“三小”建设体系,构建清廉村居建设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开门”整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属实问题立即加以整改,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王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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