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调整为最长30年

日期:04-01
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

原标题:浙江嘉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由20年调整为最长30年

3月31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贷款定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在《办法》中提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由原先的20年调整为最长30年,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0年,且不超过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

另外,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通知》中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也进行了修改。

《通知》规定,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定额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1500元计算;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月提取定额为1500元,原先为每月1000元,每年可提取18000元。

另外,在贷款额度上,建造住房的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全年缴存额114.92亿元,同比增长16.36%。2019年末,缴存总额780.34亿元,同比增长17.27%,缴存余额253.93亿元,同比增长12.46%。

在提取方面,2019年,提取额86.78亿元,同比增长14.41%;占当年缴存额的75.51%,比2018年减少1.2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526.41亿元,同比增长19.74%。

具体来看,在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8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9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57%,租赁住房占4.21%,其他占0.1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2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7.1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7%,高收入占1.83%。

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上,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万笔41.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41%、78.8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8.63亿元。

截至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38万笔423.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4%、10.94%。贷款余额206.90亿元,同比增长6.8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48%,比2018年同期减少4.32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范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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