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榆社及五台山森林火灾均系人为引发,嫌疑人已被刑拘
新京报讯(记者倪兆中张建斌)31日,新京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晋中市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案”及“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案”,经公安机关查明,两起森林火灾均系人为引发,前者系燃放“双响炮”,后者系私拉电线。目前,两起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拘。
榆社森林火灾现场。中国森林消防供图
3月17日11时许,晋中市榆社县社城镇焦红寺村发生森林火灾。
公安机关查明,起火原因系杨某斌燃放“双响炮”时不慎引燃周边枯草引发。民警当日将正在救火的杨某斌、张某国、张某华、田某穹、杨某珍5名涉案人员控制。
经查明,杨某斌等人系为张某国修建墓穴而燃放“双响炮”。案发后,杨某斌担心被追责,便与岳父张某国协商由张某国顶替其承担失火责任。之后,张某国又说服张某华、田某穹帮忙隐瞒真相。张某华还使用微信杜撰了“张某国燃放炮仗引发火灾”的虚假内容,统一口径。
山西省公安厅表示,杨某斌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已涉嫌失火罪,于3月22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国、张某华、田某穹因提供虚假证言、干扰办案,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3月19日18时许,忻州市五台山县五台山风景区台怀镇佛母洞锦绣索道停车场附近山林发生森林火灾。
公安机关查明,起火原因为起火部位处潮湿地面上放置的带电多股铝导线断口处漏电,持续产生热量,进而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蔓延发生火灾。经调查,此电线为白云寺村村民梁某华私自接拉。
公安机关认为,五台山风景区“3·19”森林火灾系一起因人为过失引发的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华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已涉嫌失火罪,于3月25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