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还赌债一男子利用作废山林使用证诈骗10人22万余元
正义网南宁3月30日电(通讯员何家银)为了偿还赌债,广西横县一名男子利用其爷爷名下作废的自留山使用证为幌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诈骗10人22余万。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被告人赖某退赔林某等10人共计207000元。
赖某为归还赌债,于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以其爷爷名下作废的自留山使用证为幌子,谎称其或其弟弟有经营管理山岭、林木,其有权处置,因急需用钱而低价转让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赖某在与被害人签订转让合同、承包合同的过程中获取被害人的财物共223500元,案发前退赔被害人16500元,尚有207000元未退赔。所得赃款,赖某已全部用于赌博及日常花销。
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他人财物的事实。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