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中院“快审中心”成立半月结案85件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法院,于2020年3月5日对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进行了推进和部署,出台了《昆明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对改革试点工作制度进行细化,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程序在审判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建快审中心
案件繁简分流快审快结
为配合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经昆明中院党组研究讨论,决定改组原立案二庭职能,成立立案二庭(快审中心),下设快审团队、综合组。快审团队与综合组分工明确,确保职权合理配置和职能有效发挥。快审团队基本模式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2020年3月9日,7名员额法官、7名法官助理、8名书记员响应改革,全部到岗到位,迅速组建起7个快审团队。此外,综合组安排专员负责与上下级法院沟通、协调,协助快审团队做好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同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快审中心的组建,让昆明中院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步伐大步迈开。
昆明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繁简分流的核心问题是案件难易程度的判断标准如何确定,哪些类型的案件适合纳入快速审理范围,是试点工作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快审中心根据昆明中院的收案数量和实际情况,确定了案件分流方案。
昆明中院在立案一庭设置程序分流员,分流员依据快审中心案件的审理范围,对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的案件进行初步识别,然后再由快审中心办案经验丰富的负责人进行二次甄别,确定适用快审程序的案件将被随机移送至7个快审团队,整个流程严格把控办案节点,通过这一办法,简案进入审理快车道,保证快审快结。截至目前,昆明中院已有310件案件实现分流,移交登记至快审中心195件。
二审独任制
部分案件可不开庭审理
昆明中院在不减损诉讼程序功能价值的前提下,快审中心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发挥独任制灵活高效的特点,确定二审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制审理,适时适用有限合议制,以“开庭为原则、不开庭为例外”的原则,对于上诉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截至3月26日,昆明中院快审中心成立半个多月以来,共收案195件,共计审结案件85件,其中9件不服民事裁定的二审案件仅用3个工作日即审结,70余件不服一审判决的二审案件10个工作日内审结。
快审中心多名法官表示,以往承办的案件繁简不分,即便有简案、类案也无暇筛选、甄别,审理时按部就班,对每个案件平均用力,不利于缩短审判周期。“如何进一步优化独任制审理与案件特点的精准匹配,给当事人带来更好的司法体验,将是我们继续努力的方向。”(昆明日报记者辛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