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印发通知:“应急响应”二降三,这些内容应知晓
3月25日18时起,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此次调整响应级别对广大市民意味着什么,大家关心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有哪些进展?
日前,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做好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市直各部门按照全省三级应急响应要求,坚持省级统一指挥调度,实行关口前移,市、区县(市)负责,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好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及时调整与本辖区相适应的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加强境外输入管控:全面落实省境外入境人员“闭环管控”办法
坚持申报制度
《通知》规定,要组织引导境外来哈返哈人员在入境前先行申报有关情况,入哈后主动向单位和社区申报登记。宾馆、酒店等外来人员入住场所要加强监管,建立登记报告制度。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和入境人员所属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对不报、瞒报、迟报和不如实上报的,要追究相关外来人员和所属地区及单位责任。
开展严密排查
要集中精力守住城门、小区(村屯)门、单元门,精准掌握、共享我市境外人员信息和即将入境到哈人员信息,实施机场铁路核查、社区网格化联动筛查等措施,严密排查入境我市人员,确保不漏一处、不落一人。凡举报查证属实、未曾登记掌握的,每人给予奖励2000元。
强化隔离管控
对由太平国际机场口岸直接入境我省的人员,全部就地隔离14天,符合省规定居家隔离条件的“四类”人员,经严格评估后可居家隔离14天。对由国内其他口岸入境,通过国内航空、铁路、公路进入我市的人员,入境后未在其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目的地是我市的,采取“一区带一县”方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直接进入九县(市)的,由进入县(市)负责就地集中隔离14天。隔离解除后,“点对点”推送至所属社区,纳入社区日常健康管理体系。
对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通过国内航空、铁路、公路到达我市中转,目的地是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地)的境外人员,除有发热等症状、应在哈就地留观的以外,一律采取“手拉手”方式,将境外人员和相关信息转交给目的地城市。
严格核酸检测
对境外来哈在我市集中隔离的,必须进行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即进入隔离点的首次检测和隔离期满14天后的二次检测。以上两次检测,均包括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境外来哈人员。
明确费用承担
对入境我市人员经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参加商业保险的,按照合同支付相关费用;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诊断为输入性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对其他有困难的输入病例,经严格程序认定后,可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精准管控小区(村屯)防输入:强化分类精准管理
继续抓好居民小区防控
根据《通知》,我市在确保落实“测温+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三项措施的前提下,不再对居民进出小区(村屯)实施限制,鼓励各区县(市)结合实际,创新管控方式,打开老旧小区硬隔离。
严格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
要坚持对现有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严格实行专人包保,确保衔接到位、隔离到位、监管到位。隔离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禁止外出活动,对擅自外出的,可变更为集中隔离;对拒不执行隔离措施要求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强制执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疏于管控、未及时发现被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外出活动的,要追究管控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增加管控力量、增强居民自律守规意识
小区(村屯)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物业公司、聘用相关人员、增加志愿者等措施,充实小区管控人员,保证工作需要。要深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建立居民承诺制,增强居民自律守规意识,真正使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洗手、通风等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和新的生活方式。
全面恢复交通秩序:撤销市域内设置的所有防疫服务站公路卡口
从3月26日0时起,我市撤销市域内设置的所有防疫服务站公路卡口。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所,继续实行“测温+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查验身份证”管理。
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负面清单之外企业全面复工、应复尽复
我市将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负面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复工复产负面清单,各区县(市)不得在省负面清单之外设定限制措施和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全面复工、应复尽复,对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等需求,保障落实防疫物资,帮助企业尽快恢复产能。
低风险地区之间全面推动人员和货物顺畅流动,不再设置障碍,不对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放开公园、景区等场所管控,分批安全有序推进学校复学开课,保障正常医疗秩序,持续做好发热门诊管控。继续抓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防疫工作,养老机构、监狱等特殊重点场所不能放松。
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暴发局部疫情第一时间阻断传染源
要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局部暴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遵循“宁可备而不用”原则,把所需的应急医疗人员、物资、车辆、病床、检测能力、集中隔离场所等逐项落实到位,确保一旦暴发局部疫情时能够拉得出、用得上。
各区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将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应急响应、现场处置、病例转运、流调和密接者判定、医学诊断、医院救治和愈后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逐一落实到单位和人头,一旦暴发局部疫情,要做到边启动实施、边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阻断传染源。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相关部署要求,认真吸纳各方面专家意见,及时调整完善应对预案,并逐一推演、逐一调整,确保实战管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