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龙”大戏刚开演 “摸金校尉”就被捉拿归案

日期:03-27
襄阳

原标题:“寻龙”大戏刚开演“摸金校尉”就被捉拿归案

正义网襄阳3月27日电(通讯员辛宇刘洋)“寻龙十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盗墓小说又更新了?不,是近期发生的一个盗墓案件,主角“摸金校尉”们于近日悉数落入法网。

房东阿香(化名)近来很是烦心,她的出租房里住进来几位“神秘”的租客:“他们刚住进来时还挺正常,但后来总是白天休息、晚上出门,直到天将亮才回来,回来时楼梯上总是留下许多泥巴、尘土,我每天打扫都要很长时间。”阿香曾要求他们注意房间卫生,可他们嘴上答应,实际却毫无变化。为此阿香烦恼许久,也怀疑过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直到有一天警察找上了门,带走了他们,阿香才终于知道了这些人的身份。

2019年9月,来自湖北襄阳的老胡(化名),在盗墓题材文艺作品风靡全国时沉迷其中,常常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像故事主人公那样有一番奇遇。此后,他经常活跃在一些盗墓相关网站与诸多“同好”进行技术交流。数次切磋探讨让他与江苏淮安的老王(化名)从“同道”变成了“好哥们”。

因为手头紧,老王想搞点钱花,考虑到自己掌握的“盗墓知识”已经很多,就差“理论结合实践”,如果真能发现古墓,挖出些“值钱货”,那不就能赚翻了?于是,他决定在历史悠久的扬州先搞“试验”。

“老弟,我在扬州‘扎到个木头’,你要不来我这帮我看下,得手后也有你的份。”收到消息,老胡立马拉上老杜(化名)一起前往扬州。几人会合后,对“扎到木头”的地方反复查看,最终还是认为那不是古墓。几人将失败原因归结为“客场”作案,不熟悉情况。

“要不去襄阳吧,几千年的古城,好些工地上都挖出过古墓葬。来之前我都已经瞅准了一个地方,那下面绝对有好东西。”老胡提议。

说干就干,三人当天就来到襄阳,还邀请“道上同行”老李、老朱一同会面。五人一拍即合,并按“行规”约定见者有份。购置装备、把守望风、挖土、运土、校定方位,他们分工明确,以挖金矿为掩饰,在襄阳市襄城区某地“晚九朝五”干起了盗掘古墓的勾当。

被抓获时,该盗墓团伙已挖出长约1米、宽约0.8米、深约7米的盗洞,所幸尚未挖掘到古墓。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该团伙被移送襄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狡猾的盗墓团伙深知一旦认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因此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他们坚称其只是在挖金矿,拒不认罪,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面对犯罪分子的顽固抵抗,该院检察官详细罗列证据,耐心释法说理。慑于检察官手中完善的证据链,也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五名犯罪嫌疑人一改之前的态度,主动交代罪行:“检察官,我坦白,我确实是去盗墓的,我愿意认罪认罚。”随后,五人全部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说法: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作为人类文明史上一种特殊的存在,墓葬寄托了人们对故人的哀思之情,且古代厚葬之风盛行,墓葬中通常伴有大量珍贵的文物、史书等陪葬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历史背景、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是补史、证史的重要依据,对后世研究古代社会生活及文化有重要意义。

不管是因为一夜暴富的幻想,还是想体验盗墓小说中酷炫的剧情,盗墓行为都不可取。盗墓既是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伤辱,也是对中国古代物质文化的严重损害,更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化遗址遗产需要我们共同保护,也呼吁大家如发现盗墓线索,请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让珍贵的文化遗址遗产静静躺在历史的长河里,见证人类社会的起起伏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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