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元一次的赌局积“水”成“渊”网络赌场老板赚了82万
正义网襄阳3月27日电(通讯员田旭乾杜雷)积水成渊,出自《荀子·劝学》,原指点点滴滴的水聚积起来,就能形成一个深水潭。比喻事业成功由点滴积累而成。而这个流传千古的褒义成语,却被王某赋予了一个新的“含义”:用4元一次的赌局抽水汇成开设网络赌场的犯罪深渊。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2018年9月以来,王某通过购置售价0.42元的房卡在某游戏软件上长期开设网络赌场,用其建立的聊天群联络赌客,组织他们进行“卡五星”“跑得快”等赌博游戏,而自己则当上了这家网络赌场的老板,每组(8局一组)游戏结束王某都会向赢家抽取“茶水费”4元。
为了更好维护、经营网络赌场,王某通过线上“老带新返现金”“每日赌客群发红包”等方式刺激赌客拉人进入,激发赌客们的参赌热情,线下请人吃饭、唱歌维持赌客感情。为逃避打击,在其微信被人举报封号后,他又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转战其他网络通信平台,直至被警方抓获。
经查,王某经营网络赌场期间,共抽头渔利82万余元,参赌人员近500人。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涉嫌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
2020年3月23日,该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相较于传统赌场,网络赌场更为隐秘,不受空间限制且成本更低,依托游戏网站、手机app开设赌场成为不法分子趋之若鹜的犯罪手段。但网络非法外之地,开设网络赌场同样犯开设赌场罪,一般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