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五措并举”推动建设领域复工复产

日期:03-26
疫情重点项目新冠肺炎

原标题:绍兴市“五措并举”推动建设领域复工复产

来源:省建设厅

绍兴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市建设系统坚决按照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服务、落实政策、靶向发力,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确保“两手硬”,实现“两战赢”。截至3月23日,全市1559个在建工地,其中全面复工1277个,竣工待验282个;31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于2月17日实现复工,272个房地产项目于2月20日实现复工。

下好“先手棋”,全面摸清项目底数。通过建立项目情况日报和每日动态战报制度,全面掌握全市建设项目情况。依托实名制用工管理平台,实时更新工程在册人员清单,严格实施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表”制。推行复工计划周报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复工计划、一个防控方案”,提前掌握情况,倒排计划,落实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市级重点项目分成轨道交通1、轨道交通2、智慧快速路、房建、市政等五大网格,每天定期巡查,了解企业复工生产需求,做好分类指导工作。

规范“隔离点”,助推隔离人员安置。全省率先出台《绍兴新型冠状病毒防疫临时观察点安置区建设导则》,提出两套临时观察点安置区模块化布局方案。通过选用已拆迁未利用或闲置土地、利用既有建筑改造等方式,全力推进全市8个临时观察安置点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7.2万平方米,共计3737个房间,可容纳13433人)。2月16日,完成首个观察安置点建设,2月26日完成全部建设,从开建到全部完工仅用了21天。

抓好“三服务”,全力推动产能复苏。局班子成员分七组赴各区、县(市)开展复工复产“三服务”,听取问题建议。创新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复产标准,第一时间发布“复工十二条导则”,返绍人员管理办法等复工指南。实行复工备案制,申请复工的建设项目,仅需提交申请表、防控方案和承诺书,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即可开工建设。灵活备案方式,企业可灵活选择线上或线下备案方式,选择线上备案的,仅需在“绍兴市企业复工管理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实现零跑服务。对于市级重点项目,“一对一”派驻项目指导员,深入一线,现场指导,助推项目加速复工和现场防疫措施到位。专项破解难题,如成立4个工作专班,专门应对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纠纷问题;积极协调,成功破解预拌混凝土供应难题;为省市重点项目办理车辆专用通行证,解决跨区域运输实际困难。

压实“责任关”,保障复工有序可控。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企业防疫领导小组,成立专班,加强对参建项目的现场指导监督。实行建设工地防疫日报、工地现场人员“一人一档”、“出入测温”、“每日消毒”等员工管理和防疫措施,开展建设工地防疫复工每日巡查。推行在建建筑工地“健康码+考勤”,建筑工地实名考勤通道可以自动比对绍兴健康码信息,精准管控人员情况。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通过指导员现场指导、监督员日常巡查、督查组随机抽查等,督促工地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复工项目有序可控。

加大“扶持力”,助企解困渡关。根据省厅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文件精神,出台相关细化政策,推动政策落地。如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按照在管面积每月0.2元/M2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向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一次性发放500元/人租赁补助,向8个棚改项目倾斜奖励央补资金100万元/项目。出台允许调整备案价、放宽预售条件、稳妥释放预售监管资金等7条具体举措,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编辑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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