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浦法院:调解员化身“知心姐姐”助力法官“断家务事”
2020年3月24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里,王法官正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王法官邀请了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
原告包某、被告黎某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王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对案情进行了研判,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矛盾的根源后,王法官认为该案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为妥善处理该案,彻底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王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该院家事调解员黄晓峰参与到调解工作中。
经过初步沟通,双方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但在孩子的抚养权及夫妻共同房产处理问题上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并且越说越激动。
“养小孩不容易,每个月她给1000元的生活抚养费,是应该的,房子也应该归我。”
“共同的房子凭什么给你,1000元抚养费太多了,我收入不高,这对我来说太困难了。”
……
双方就这些问题不停地进行讨价还价,互不相让。
为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调解员化身“知心姐姐”,一边耐心地倾听双方的“家长里短”,一边从双方感情、小孩成长等感性的问题上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疏导,劝说当事人“好聚好散”。
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双方逐渐解开心结,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黎某也当庭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和谐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近年来,合浦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家事审判方式方法及工作制度,坚持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全程调解原则,充分调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妇联调解等调解力量,建立多元调解机制,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全力维护婚姻家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