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德不修与民争利终自毁——“村霸”蔡万刚案剖析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我遇事不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不和同事商量,以欺上瞒下的手段,擅自做主,搞个人英雄主义,独断专行、我行我素……上级领导一再要求清正廉洁,但是我没有做到,而是在金钱面前低下了头,能拿就拿、能骗就骗。工作中认为劳苦功高,听不进别人意见,自己决定的事不管对错都要别人执行,别人不执行就用粗暴的方式来迫使对方服从自己……”几句带有方言的话语,折射出了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蔡万刚懊悔不已的内心。
蔡万刚,云南省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原腾冲市第二届人大代表,原腾冲县槟榔江源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涉嫌其他刑事犯罪问题,由公安机关同步侦查。8月,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胆扎社区位于腾冲市猴桥镇北部,是中缅边境的傈僳族聚居区,西、北与缅甸克钦邦接壤,国境线长达42.8公里,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90%。
自2004年4月蔡万刚当选为胆扎社区主任,直至被审查调查,他先后在该社区担任村委会主任及党总支书记、主任15年。这15年,他践踏法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个人专断,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致使村民无法正常辛勤劳作,村干部无法安心工作谋发展。
建盖别墅花园,侵占村民及集体土地——
蔡万刚口口声声要求村干部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实则不忠诚不老实,在服务村域经济中漠视群众利益,以个人利益为上。打着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幌子,弄虚作假,巧取豪夺。
2008年9月,猴桥镇胆扎社区实施撤校并点,三草坝小学并入胆扎完小,原三草坝小学房产闲置,占地1023.45平方米。蔡万刚以该村委会的名义发布拍卖三草坝小学土地及房屋的公告,蔡万刚先是指使他人向村委会提出购买原三草坝小学闲置房产,再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同意将该房产象征性作价20060元售出,随后蔡万刚再以原价将该房产买回,又将该学校房屋以26000元卖出,暗箱操作后,蔡万刚不但占有了该校原址土地,还挣了5000余元。
2010年9月,蔡万刚为了能在原三草坝小学校址上建盖房屋,他谎称“本户严重受到洪涝灾害”,申报建房申请,并将三草坝小学校址说成是荒地,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获取了在该校址上建盖民房许可。
蔡万刚在原三草坝小学校址修建别墅时,因另一户农户的土基房位置在其修建别墅的范围内,他单方提出支付3600元补助,该户户主因害怕蔡万刚,只好接受3600元的补助。同时,为了扩建别墅花园面积,蔡万刚通过组织召开该社区秀水沟村民小组户长会议的方式,先是收回6户农户承包耕田1.66亩归于集体,又将另外4户农户的承包合同耕田1.74亩收归集体,再把该1.74亩耕田置换给被其修建花园占用到1.66亩耕田的6户农户。
不仅如此,还将当时被村民开挖的菜园地或荒地等5.84亩收回,连同已收回6户农户的耕田1.66亩,共计7.5亩,再通过村民小组户长会议决议的方式,将该7.5亩土地全部以村组集体名义,长期承包给蔡万刚发展特色产业样板园。蔡万刚如愿占用该土地并建盖花园。
最终,4户农户的承包合同耕田1.74亩及秀水沟社集体土地5.6亩被蔡万刚强占。
伪造合同证明资料,侵占村民林权利益——
蔡万刚还将“黑手”伸向了群众的林木资源,对农户及集体的山林进行采伐、倒卖,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还通过合股经营、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欺上瞒下,将村民及集体的山林林权办理到自己名下,直接侵占农户和村组集体的切身利益。
2007年至2012年12月期间,蔡万刚以合股经营为名,通过承诺给予好处或者政策照顾、对当事人实施殴打、威胁利诱、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该社区大坡脚村民小组24户农户将自家承包山林与其合股经营,签订合股经营合同书。合股经营期间,因部分村民急需用钱,蔡万刚又趁机将部分村民持有的股份一次性买断,并签订了山林流转合同。
随后三年,蔡万刚将上述24户农户的31块、共计2171.4亩山林在多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山林转让合同、权属变更证明等材料,将合股经营的山林林权证过户至自己名下。
2012年10月24日,蔡万刚以利润分成为由,将大坡脚村民小组的位于该村澡堂坡集体山林107.9亩无偿流转给自己。一个月后,蔡万刚将该片山林林权证过户至自己名下,占为己有。
不仅如此,蔡万刚还以20000元价格将其看中的5户农户的两片山林共153.7亩买走,几年后将该两片山林过户至自己名下。经鉴定,该两片山林153.7亩交易时林地、林木价值为183963.20元。
隐瞒真相,骗取征地补偿款——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蔡万刚不是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侵占村民征地补偿款,直接损害群众利益。
1997年,蔡万刚以每年租金50元向该社区大坡脚村民小组租用了一片土地用于“解木场”经营,此地块被某林场于2014年7月选址时选中。2014年7月,蔡万刚在经办该土地征用手续时,故意向群众隐瞒实情,向该林场谎报该地块为自己所有。该地块共计获得征地补偿费178843.36元,2014年8月,蔡万刚到大坡脚村民小组召开户长会,欺骗群众称这块地是按林地标准10500元/亩征用,仅付给该村民小组45135元征地费,而这笔钱,直至2016年春节前才给予支付。其余121608.36元被蔡万刚非法占有。
2010年3月31日,经胆扎社区两委商议注册成立了“江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万刚,经营范围林木培育和种植,承包胆扎社区集体和部分农户的旱地和林地14000余亩进行林木培育和种植。
蔡万刚利用该公司,侵占社区集体利益。2014年1月7日,蔡万刚指使胆扎社区报账员兼江源公司出纳将该社区集体征地补偿费161.65万元转入江源公司。2015年12月25日,受蔡万刚指使,该报账员再次将该社区集体征地补偿费141.87万元转入了江源公司。两次违规转账,造成胆扎社区村级集体资金流失303.5万元。
表面“美颜”秀威望,实则目无法纪——
蔡万刚表面上以“乡贤”自居,实则是说一套做一套,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侵蚀拉拢村组干部。欺上瞒下,欺压百姓,巧取豪夺,侵占国家和群众合法权益。
2004年4月至2010年3月蔡万刚任胆扎社区主任,任职期间,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以亲戚关系、合伙经营、同一民族等形式拉拢总支部委员,以发放考核奖的形式拉拢村组干部。2010年村两委换届前,为了顺利当选总支书记,蔡万刚在与可能当选为村党总支委员的蔡某等人的闲聊中,多次挑起他们对时任社区总支书记的不满。并将不支持自己的社区报账员、村民小组长进行排挤甚至殴打,对不给自己投票的村民进行暴力恐吓,还声称要将其中一户农户的围墙挖掉。选举中,违反组织纪律,暗箱操作,最终他自己顺利当选为总支部书记,实现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
蔡万刚还善于玩弄权力,沽名钓誉,“自吹自擂”个人功绩,以此提高个人威望。蔡万刚在支书、主任“一肩挑”后,以族贤乡望自居,先后在该社区设立石碑,并题字:“极边傈源景色秀,民风淳朴和谐存——蔡万刚题”“傈源赋,丁酉(2017年)冬,胆扎三草坝荷池新就,四景甫成,乡望蔡万刚先生勒石以记”、“族贤乡望蔡万刚先生”等字样,进一步提高个人威望,通过标榜美化自己来搞个人崇拜,妄图达到把持基层政权的野心。
“蔡万刚作为一名村党总支书记,培植个人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选举,侵占集体资源,侵占个人财产等行为,与其党员干部身份完全不符,完全颠覆了群众对党员的形象,令人大为吃惊。”腾冲市纪委监委一名办案人员说。
蔡万刚案涉及人员涵盖整个党总支,危害广度和深度令人震惊,严重啃食群众的切身利益,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在该案中,有21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个单位被问责,胆扎社区党总支部5名委员和9名农村党员全部被刑事立案。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乡村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相比,群众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大苍蝇”更加深恶痛绝。蔡万刚的严肃查处,对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举一反三,推动‘以案促改’,通报该典型案件,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同时,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上再下功夫,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山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宝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