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杨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杨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与私营企业主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
杨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八届德阳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德阳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震简历
杨震,男,1962年8月生,四川罗江人,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3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3月至1983年8月,在德阳县五交化公司工作;
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任德阳市五交化公司统计科副科长;
1984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德阳市五交化公司财会计划科副科长;
1988年12月至1994年5月,历任四川省旌城商场副经理、经理、党支部书记、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1994年5月至1995年3月,任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5年3月至1995年6月,任四川金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5年6月至1995年8月,任四川省德阳大厦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1995年8月至1996年7月,任德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四川省德大集团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1996年7月至1998年4月,任德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四川省德大集团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1998年4月至1998年7月,任德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四川省德大集团董事长;
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任德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
2000年9月至2002年9月,任德阳旌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2年9月至2009年2月,任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任中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中江县委书记;
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候选人;
2012年1月,任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