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2年底信用监管全覆盖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加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信用报告广泛应用,到2022年年底,各地、各行业信用监管实现全覆盖。
今年信用承诺制度建立 2022年信用监管全覆盖
《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信用报告广泛应用,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落地见效,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不断完善,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到2022年年底,各地、各行业信用监管实现全覆盖,信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在信用监管制度创新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制定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分领域编制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纳税人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在信用监管基础支撑方面,《方案》明确,充分发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对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形成覆盖各地、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鼓励通过物联网、视联网等非接触式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率,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
《方案》提出,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托全省统一的联合奖惩系统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定期推送并向社会公开,重点实施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
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方案》强调,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恶意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或农民工工资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公开公示。(文/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