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四大举措消除、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

日期:03-24
疫情新冠肺炎

原标题:市人社局四大举措消除、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市人社局出台四大举措,最大限度消除和减轻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为哈市60732户企业阶段性减收社会保险费预计29.35亿元。

减免社保费

按照有关要求,大型企业减半征收3个月社保费;中小微企业减免5个月社保费。为哈尔滨市60732户企业阶段性减收社会保险费预计29.35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25.53亿元,失业保险2.35亿元,工伤保险1.47亿元。截止目前,已提前完成我市3.03万户企业2.83亿元的社保费退费工作,切实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惠及中小微企业占90%以上。

返还稳岗补贴

市人社局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帮扶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细则》,

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进一步调低申报门槛,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由3.51%放宽到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将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少裁员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实施返还政策,目前中小微企业审核资金3540.89万元,惠及1642户企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实施细则》,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每人15万元计算,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展期,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笔、847万元。其中个人贷款441万元,小微企业406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

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训补贴范围,重点推进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六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将参保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招录对象范围从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扩大到疫情期间招录所有劳动者,都可以开展以工代训。参保企业以工代训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目前全市对接以工代训企业181家,已对12家企业培训643人;开展线上职业培训3245人,其中农民工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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