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写|一份监察建议书为群众恢复供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赵国利通讯员万平
“通了通了,你们来的第二天就通水了。”3月20日,一见到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第三督查组的同志,村民谭庆红就高兴地说,“多亏了你们,帮我解决了一家人吃水的大问题。”
谭庆红家住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三胡乡金龙村,他眼中的大问题,还要从不久前的一次督查说起。
当天,县纪委监委第三督查组在三胡乡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时,接到群众反映:“凤泉水务公司没人上班,谭庆红家欠费缴不上,没自来水用。”
“疫情期间,老百姓待在家却用不上水,肯定很糟心。先去摸清问题。”督查组立即赶往谭庆红家核实。
“2天前卡里的钱用完就停水了,去乡里缴费,却没人上班。”谭庆红带着一些怨气,指着正在滴水的水龙头说,“这几天是从邻居家引的水,水量很小,家里11口人根本不够用。”
“您以前反映过问题吗?”
“对照缴费卡上的电话反映过,说还要等几天才能通水。”
“现在是上班时间,去供水公司看看。”了解情况后,督查组迅速前往凤泉水务公司三胡分公司收费点,只见大门紧闭,无人上班。
带着问题,督查组逐级倒查。“你们知不知道这个情况?”在三胡乡政府,督查组找到分管负责人。
“我知道情况,已多次联系三胡分公司,但对方回复因交通管控,工作人员不能到岗。”该乡分管负责人回答说。
“水电气是关系群众正常生活的大事,县里多次强调要全力保障,乡党委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迅速加以解决。”督查组将该问题交办三胡乡政府,督促立即整改。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必须聚焦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当晚,来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郭玉锋安排,一方面对三胡分公司无人到岗问题展开调查,一方面继续督促尽快解决群众饮水问题。
“你知道谭庆红的饮水困难吗?”与三胡分公司负责人夏某见面时,调查组开门见山。
“我知道。由于交通管制,工作人员上不去。”夏某解释道。
“你向总公司汇报了困难没有?”
“考虑到过几天可以解决,就没有汇报。”
……
经查,来凤县凤泉水务公司三胡分公司工作人员雷某、杨某,未按总公司要求坚守岗位,私自回到县城家中后,因疫情防控交通管制,不能及时到岗,导致3户非机械水表用户因欠费而停水;三胡分公司负责人夏某统筹值守不力,且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未向总公司汇报并解决车辆通行问题。
“相关责任人不担当不作为,既未解决问题,又不向上报告,请作出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范围举一反三、深入整改。”针对该问题,来凤县监委向该县凤泉水务公司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部门管理主体责任。
最终,鉴于3名责任人均是聘用人员,来凤县凤泉水务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对三胡分公司负责人夏某、工作人员雷某、杨某进行了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
同时,来凤县凤泉水务公司将问题在全系统通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公开承诺继续做好疫情期间“欠费不停水”制度,无论是否欠费,都将保障用户正常用水。
群众利益无小事。监察建议工作是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已成为各级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来凤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成立6个督查组,对全县22个重点部门、8个乡镇196个村(社区)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下发建议书、督办函89份,推动整改问题386个,以铁的纪律护航防控和复产复工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