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州:全面构建在线监测体系提升施工扬尘治理效能
来源:省建设厅
近年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在施工现场全面推行颗粒物监测设备安装,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有效监管和运用,全力助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取得实效。
健全机制,分阶段推进设备安装联网
2016年,湖州市建设局出台《湖州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湖州市智慧工地监控指挥平台,按照施工规模分阶段推进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2017年试点项目,2018年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2019年5000平方米以上项目)。2020年初,再次出台《湖州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工程和工程造价超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全部安装监测设备并与监控指挥平台联网,费用按“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面有特殊需求的增加费用”类别另列项目计取。同时,细化措施要求,强化了视频监控、人员考勤、数据实时上传等信息化管理,为下一步试点推进“非接触式”在线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创新模式,确保监测系统高效精准运行
在监管平台维护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平台日常维护单位,保证平台软硬件在出现问题后,能在24小时内得到检修和维保,保障数据的正常传输。在监测设备方面,针对前期项目自行采购颗粒物监测设备,型号、标准、数据、网络格式不统一,监测数据质量不高,联网不稳定等痛点难点,经深入调研,对一批优质监测设备的品牌型号予以公布推荐,同时对接监控平台网络运营商,推出了“网络运营商+设备租赁”的模式,加快了监测设备安装及联网进度,确保了数据监测及传输的稳定性。对前期已安装监测设备的建设项目,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当前施工阶段的具体需求,分别按照继续使用(收尾项目)或强制淘汰替换处理。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颗粒物监测设备覆盖率达到100%,其中730个项目与监管平台联网,联网率达 91.57%(剩余个别未接入平台的项目均处于收尾阶段的项目,考虑到后续施工扬尘产生量不大,为减轻疫情期间企业负担,没有强制要求企业更换能够与平台联网的监测设备。)
落实责任,强化扬尘监控结果应用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对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监管人员对所监督项目的监测数据运行状况负责。
二是确保监测数据时效性和全面性,监测设备每5分钟向监管平台传输一次实时数据,数据包括PM2.5、PM10等主要指标。
三是规范监测数据的运用和监管,下发《关于规范颗粒物在线监测数据监管运用的通知》,对PM2.5和PM10按数据高低设置绿色(优)、黄色(良)、橙色(轻度污染)、红色(中度以上污染)四个等级,并规定项目部、施工企业在分别接到黄、橙、红色预警报告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并要求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局或市安监站接到色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前往施工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第一时间采取降尘措施,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影像资料作为后续查处的依据。
下阶段,湖州市建设局将严格按照省厅加快“智慧工地”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运用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监测设施经费保障,充分调动施工企业主动开展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持续完善平台功能,实现可通过短信实时预警相关人员,便于立即分析原因采取处置措施。
三是不断规范设备安装要求,对安装监测设备的工程范围、安装选址,监测点数量进行调整和规范,保障监测数据能更加真实反映施工现场现状。
四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供稿编辑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