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封城商家嗅到“商机”,口罩涨价11次达原价28倍,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日期:03-23
涨价商机新冠肺炎

原标题:武汉封城商家嗅到“商机”,口罩涨价11次达原价28倍,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武汉封城商家嗅到“商机”,口罩涨价11次达原价28倍,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进价5元,正常售价7元,疫情发生后短短数天涨价十余次,最高售价达到198元。今天上午,上海首例因哄抬口罩价格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在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被告单位某工贸公司被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今年1月初,某工贸公司负责人谢某以5.125元每盒的价格购入一批一次性使用无纺布口罩,并以7元每盒的价格在公司旗下淘宝店销售。1月23日武汉宣布“封城”后,到1月29日不到一周时间,谢某11次上调口罩销售价格,最高售价达到每盒198元。

2月7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上门调查后,谢某意识到涨价行为不妥,2月11日起陆续向买家发信息,退还除本钱和运费之外的其余款项。随后,谢某及其经营的工贸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调查,涨价后该店铺累计售出口罩1900余盒,违法所得16万余元。其中,部分口罩销往武汉、襄阳、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

庭审中,公诉机关松江检察院认为,工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谢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无纺布口罩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说特殊时期,商品生产成本增加,价格适当上涨可以理解。但本案中售卖的口罩均是疫情发生前购入,不存在成本上涨的情况。”公诉人说,考虑到谢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向买家退款,开庭前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且在市场监管局调查后,两次捐赠防疫所需的防护服、一次性手套等物资,建议对其判处8个月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金。对被告单位某工贸公司判处违法所得1倍罚金。

谢某的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希望对谢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律师指出,本案中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要明显轻于制假售假行为。谢某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就开始退赔违法所得,消费者损失基本得到弥补,说明其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意不强。“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各地法院在审理与本案情节类似的案件时,适用缓刑率很高。”

在最后陈述中,谢某当庭痛哭,表示自己不懂法律,如今深感后悔。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愿意为社会多做贡献来弥补罪行,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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