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四加三”把清脉 精准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日期:03-23
涉矿腐败

原标题:宁城县:“四加三”把清脉精准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按照自治区、市、县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宁城县纪委监委聚焦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以紧盯问题、畅通渠道、惩治重点、拓展治理四个方面为突破口,活用“四加三”工作法,实现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同步推进,以精准监督为专项整治凝心聚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同步介入+全程推进,紧盯三类问题不松劲。看各涉煤部门和乡镇是否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是否强化近身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所监督党组织加以改进等责任问题。看是否存在煤炭资源领域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相互交织、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友、利益商人非法侵蚀和侵占国家资源等腐败问题。看各涉煤部门和涉煤乡镇是否存在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消极应付,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部署会议4次,专项监督办下设的4个专项组全部知责明责、各就各位,同步介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接收+起底摸排,畅通三条渠道不遗漏。信访举报渠道清,公布宁城县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电话、网站、信箱,在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子系统增加“宁城县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项,建立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台账。线索收集渠道通,对全县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已经了结的进行“回头看”,办理不到位的重新处置,未办结的集中力量及时办理;完善与相关部门和工作组问题线索定期会商移送机制,确保线索应收尽收。舆情监控渠道顺,加强全县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舆情收集、研判、引导和管控,做到信息灵、反应快、处置得当,确保涉纪检监察工作舆情积极有序、平稳可控。截至目前,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电话、网站、邮箱全部向社会公布。同时,在信访大厅外面安装了举报信箱,安排专人管理。对2000年以来接收的信访件和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台账。

精准监督+审查调查,惩治三个重点不手软。重点人员,严肃查处煤炭资源领域涉案金额巨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性质特别恶劣的企业老板、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友、利益商人;严肃查处2000年以来,在行使矿权审批、采矿许可、资源配置、项目推进、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用电、环评、融资、拆迁等与煤炭资源管理相关权力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公职人员。重点部门,着力纠正具有煤炭资源监管职能的11个重点部门违规违法问题。重点事项,从严整治官煤勾结,利用煤炭资源获取政治效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煤炭资源配置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友、利益商人非法侵蚀和侵占国家资源等问题。从严整治民营资本特别是私营涉煤企业在攫取“第一桶金”后,逐步向交通、土地等领域拓展,“煤老板”转身修路炒地成了“路霸”“地主”,与一些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友勾结,导致腐败问题不断滋生,积弊乱象扩散蔓延等问题。目前,已对公安局等11个重点部门的38项重点事项开展调查摸底,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完成了对全县在职的公职人员和国企管理人员涉煤涉矿情况的初步摸底。通过专题研讨交流和实地踏查,已圈定涉煤乡镇3个、涉煤企业11个以及具有煤炭资源监管职能的重点主管部门11个,建立了涉煤企业基础信息台账,整理了涉煤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在煤炭资源领域的主要监管职责以及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统筹兼顾+拓展治理,抓好三个结合不走偏。为确保工作均衡开展,自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伊始,始终坚持既抓重点突破,又抓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互促互进,深化拓展整治成效。通过与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煤炭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整治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重要内容,梳理出涉矿的同类、同性质问题,推动共性问题前置整改,扩大专项整治效应。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相结合,密切关注涉煤涉矿领域中的黑恶问题和腐败问题,紧密衔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把专项整治和专项斗争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形成合力。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相结合,有序对接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妥善解决涉煤企业拖欠工人保险金、煤矿关闭过程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宁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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