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期间执行紧急空运任务的国际全货机包机每班补贴最高25万元
疫情期间,稳定运行的国际全货机定期航线、国际客运定期航线,按进出港货量给予财政奖励,最高每公斤奖励5元;执行紧急空运任务的国际全货机包机,给予生产企业或航空货代企业财政补贴,最高每班补贴25万元。针对当前疫情影响,市口岸物流办日前制定并公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扶持成都国际航空货运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
根据扶持措施,我市对疫情期间维持稳定运行的国际全货机定期航线,按进出港货量给予财政奖励。对洲际、亚洲(含地区)全货机定期航班,按进港货量给予分别5元/公斤、3元/公斤的奖励;对洲际、亚洲(含地区)全货机定期航班,按出港空余舱位分别给予4元/公斤、2元/公斤的补贴。
同时,对疫情期间维持稳定运营的国际客运定期航线,给予腹舱进出港货量财政奖励。洲际、亚洲(含地区)客运定期航班,按货量1元/公斤、0.5元/公斤的标准予以奖励。
对疫情期间执行紧急空运任务(抗疫物资、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的国际全货机包机,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成都至北美、澳洲、非洲的国际全货机包机,按25万元/班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对成都至欧洲的国际全货机包机,按20万元/班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对成都至亚洲的国际全货机包机,按B737(及同类机型)4万元/班、B757(及同类机型)8万元/班、B767(及同类机型或以上)12万元/班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怎样申请?今年8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据介绍,该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自今年1月25日起,至今年6月30日止。享受该政策措施的各申请单位,可重叠享受现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成都航空货运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府函〔2017〕97号)。
各申报主体需于今年8月1日前以书面文件形式(附航班批复、飞行架次、航班全程载货量等佐证材料)向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市口岸物流办会同四川省机场集团汇总审核确认申请数据(以省机场集团生产系统数据为准)后,报请市政府批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超过规定申报期限,将不再予以受理。(记者杨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