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铜陵: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两年来,铜陵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路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连日来,围绕监察法铜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要以学习监察法为契机坚持依法履职,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郊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昊表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两年来,郊区纪检监察机关锐意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克服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同时,努力续写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阮东说:“《监察法》实施两年来,我们案件审理部门着力提升‘纪法双施双守’能力,以《监察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为遵循,不断实践创新,努力推动执纪执法贯通和有效衔接司法工作,依纪依法审理违犯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枞阳县监委委员吴晓曙表示,《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强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全覆盖向基层延伸。
2018年3月,汪红梁正式成为义安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也正是《监察法》诞生的日子。他说:“在这两年里,我学会了转变学习思维,变被动为主动,主动汲取知识养分、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作为新时代纪检干部,我与《监察法》相伴成长,今后我将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俞飞是铜官区监委特约监察员。作为一名律师,他表示学习好、领会好监察法也是日常工作。俞飞说:“监察法的出台,整合了反腐败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了对监察机关的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铜陵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