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强化“六项措施”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秩序
来源:自治区住建厅
为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秩序,宁夏按照“人群分类管、地区分级管”要求,明确“六项措施”,统筹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复工。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放宽项目审批条件,实行网上办、预约办、容缺办、延期办、远程办等“不见面、马上办”审批和电子化招标、复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保障用工用料。采取“点对点”运输保障模式,组织务工人员分区域、分时段返工返宁,因疫情不能返岗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允许安排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解决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材料短缺或价格上涨问题。
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建筑施工单位疫情防控费用可全额纳入工程造价成本,建设工程各类保证金可用保险和银行保函代替,推行“智慧建管”远程监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为企业开复工“减负”。
四是严格疫情防控。明确开复工期间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疫情防控首要责任,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管理,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对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分类隔离、定时消毒,人员就餐实行分餐制。
五是加强质量管理。压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深入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强化施工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因开复工抢赶工期降低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六是强化安全防范。重点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开复工前安全检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等“危险源”监管,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全力确保施工安全。